2023-03-13 聯合報/ 記者陳秋雲/台中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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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設立「路上行走、勿用手機」警示牌,提醒低頭族專心過馬路。圖/交通局提供

現代人手機不離手,過馬路常見滑手機的「低頭族」,台中市府交通局在車流頻繁的新光、大遠百與逢甲、一中等商圈與多處學區,設置「路上行走、勿用手機」警示標誌,提醒民眾專心過馬路。警方說,過馬路看手機依法可開罰300元,台中仍以勸導為主。

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,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,禁止騎車和開車時使用手機;行人穿越馬路滑手機,影響交通,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元罰鍰。警方將持續宣導,民眾穿越道路應遵循號誌指示行走,並隨時注意來往車輛。

台中市議員陳雅惠表示,新北市有「會說話的小綠人」,路口行人號誌加裝語音設備,提醒行人「過馬路不要看手機,謝謝!」台中市可以考慮加裝。

交通局指出,內政部營建署考評2021年度各縣市市區道路養護管理暨人行環境無障礙,台中市獲綜合評鑑甲等,六都之冠,受肯定的包含台中市人本交通及人行環境無障礙績效,設置1800處行人倒數計時顯示器,會跑步的「小綠人」,減少因搶燈造成交通事故。

交通局也針對人行流量大,易導致轉向車輛與行人交織的地方,劃設「行人專用時相」共29處,區隔車輛與行人通行,降低人車衝突;因應醫院、商圈與重要節點,行人燈鏡面放大到邊長30公分,讓跑步的「小綠人」提高號誌辨識度。

另評估商圈與學校附近設有中央分隔島的大型路口,闢設路口行人庇護島,行人若無法在綠燈秒數通過路口,可先在庇護島暫時等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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