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4-27聯合報 記者翁禎霞/屏東縣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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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縣綠能大躍進,目前已有接近190MW加入發電行列。 圖/屏東縣政府提供

屏東縣大推綠能,從農地、屋頂到水溝都被拿來規劃太陽能發電,近來在沿海鄉鎮甚至傳出有業者搶地、搶台電饋線的亂象,考驗縣府把關能力;對此縣府重申,農地結合綠能設施還是要以農地農用為原則,否則會撤銷容許使用,另將與台電溝通,遏止人為「把持」饋線。

根據縣府統計,目前全縣太陽能發電量已接近190MW(百萬瓦),尤其在去年農委會核定屏東縣有495公頃的不利耕地可做為綠能發電區後,申請案件陸續增加,雖然規模超過2MW的申請案還不多,但太陽能光電板已結合各種型式進入鎮、社區,甚至進入了家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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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架設在水上的太陽能光電設施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
不過,綠能「大爆發」也引發亂象。部分沿海鎮出現業者搶地承租,據了解,屏東縣一分農地轉租務農行情,年租金約4千元,如果租給綠電廠,年租金可達4萬元,因此不少農民有意願出租農地,

屏東縣政府綠能專案辦公室主任盧俊中指出,綠能租約一簽就是20年,如果所有農地都轉作綠能,可能會影響農民的農保資格,這一點農民務必要認清,還有一般農地申請加設綠能設施,還是要符合「農地農用」,如果到「掛羊頭賣狗肉」,會被立即撤銷容許使用,還會視情節開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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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者利用頂樓架設的太陽能光電設施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
另外,由於台電饋線容量有限,有些掮客沒有從搶地著手,反而先申請饋線容量,再以此招攬地主配合,這類「饋線螂」引起台電重視,已進行防堵,但這些現象也讓真正想加入綠能的單純農民看得「霧煞煞」。

饋線是指電壓等級降至2萬2800伏特以下的電線,屏東待開發的太陽光電大型案場多位於人煙稀少地區,原本饋線就不足,得由台電重新建置線路及變電所,提高輸電量,以容納更多太陽能所產生的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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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縣太陽能光電有多種型式,有的在不利耕地上架設追日型太陽能光電設施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
盧俊中指出,縣府會再與台電溝通,希望能加強把關;熟悉綠電流程的人士則建議,台電如果能在業者申請饋線時,就要求業者提出相對的土地承租資料,也就是先有土地者才能申請饋線,至少可以遏止有人先「把持」饋線、再要求地主妥協。這類亂象,縣府不該視而不見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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