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詣軒 2018年12月15日
加州率先全美規定未來新建房屋須裝太陽能設備。(美聯社)
為因應氣候變遷、提高再生能源使用,美國加州建築標準委員會(California Building Standards Commission)12月稍早通過了一項規定,確定加州能源委員會5月時所做出的決定。自2020年起,新建的單戶住宅或3層樓以下多戶型住宅,必須配有太陽能發電。
法令生效之後,加州將成為全美率先要求新建房屋裝設太陽能設備的州。據《洛杉磯時報》(Los Angeles Times)報導,加州能源委員會估計,太陽能發電將讓屋主30年內平均省下1.9萬美元(約新台幣58萬元)能源開銷,但同時也會提高單戶房屋前期成本近8400美元(約新台幣26萬元),可能會讓部份買家卻步。
《洛杉磯時報》引述美國全國建商協會(National Assn. of Home Builders)一份研究報告顯示,一棟房屋的成本每增加1000美元,就造成近5.3萬個家庭無力買房。《洛杉磯時報》以此數字推算,提高8400美元之後,約會讓128萬戶家庭買不起自己的家。
節能50%以上 建商力拚降成本留客
當地建商也會積極找尋方法,在符合法令要求範圍內盡量壓低房價。加州能源委員會近6年來,也密切與業者合作,給予建商應有的彈性,發言人貝克(Amber Beck)表示,不希望業者措手不及,因此過去與之開會數次,並聽取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意見。
非營利組織Next City報導指出,針對屋頂面積過小、或位處陰影中的房屋,可以享有例外。法規上路後,與規範前的房屋相比,新居預計可省下53%的能耗。
據《洛杉磯時報》,太陽能發電裝置會由建商提供,對房屋買家來說,花費將會算入抵押貸款當中。購屋者可以購買太陽能板,加州能源委員會估計這會為屋主省下每月35美金(約新台幣1千元)的能源費用,開發商可望節省50%到70%的能源消耗,具體情形依使用的系統等因素而異。
對部分業者而言,法令中許可的「社區共享太陽能選項」(community-shared solar options)可能會是救命丸。透過異地的太陽能發電場地,將太陽能電力經線路送到住家。這個措施需要額外的規劃,建商或許必須取得土地,並設法將電力傳輸至房屋本身,但對於買賣雙方,都能夠省下許多成本。
屋主也可以從第三方承租太陽能板,在這個情況下,公司會擁有其設備和產能的所有權,屋主則可以得到20%的電費折扣,租約大約維持20年。整體而言,對建商來說,特別是對較低價房屋的建造業者而言,情況會變比較艱難,為了不流失目標客戶,他們也必須想辦法壓低成本。
低價房屋首當其衝 小資購屋受影響
加州建築產業協會(California Building Industry Assn.)代表全州約3100家建商,這些業者建造了加州約85%的單戶與多戶建築,該協會的執行長丹默葉(Dan Dunmoyer)表示,讓房價維持可以負擔的範圍,是業者的主要考量。
丹默葉表示:「對一棟200萬美元的房屋來說,這些(太陽能)法令可能影響不大」,但對於聖貝納迪諾(San Bernardino)等相對貧窮的地區而言,「這會影響到成千上萬的購屋家庭。」
美國財經媒體《CNBC》報導,據加州建築產業協會估計,目前在加州建成的單戶房屋當中,只有15%到20%配有太陽能板,而在包括舊金山在內的至少7個城市中,已對新建房屋有相關的太陽能法規。據《洛杉磯時報》,至少有16個州內地方政府已對新建房屋有能源標準。
產業貿易團體加州太陽能與儲存協會(California Solar and Storage Association)科技發展主任昆斯頓(Kelly Knutsen)肯定加州的新規定,表示能源效率提高可以使配有太陽能裝置的房屋節省電力支出,屋主也可以有一個儲存選項,讓自家發電不分白天夜晚照亮全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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