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高宛瑜/台北報導】2014.08.22
北市府交通管制工程處在多處路口設置「內照式標誌」,以LED燈條固定在標誌後方,讓標誌「發光」,設置3年,已有52處標誌成「明燈」,讓用路人在夜間也能清楚看見「回家的路」。
市府交工處科長施學榮說,當初有不少市民反映,晚上騎車或開車回家,常常看不清楚指示路名的標誌,錯過一個路口又得繞回頭,不方便又危險,希望市府能改善。交工處從101年起,先選定68面標誌牌試辦。
發光標誌內裝設LED燈條,以道路名稱標誌為例,在夜間約可增加閱讀距離50公分。施學榮說,用路人反映很好,去年起擴大在交通動線較複雜和易混淆的路段設置,例如高架橋下、匝道出口、公車專用道等,今年也將配合年底前通車的捷運松山線平面路段、林蔭大道路口建置。
交工處長陳學台說,以往外縣市多以燈箱設置在標誌後方,但太過厚重,用LED燈條體積小,亮度也足以讓用路人辨識。
【2014/08/22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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