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記者許玉君/台北報導】【2010/10/18 聯合報】

外界質疑政府推動太陽能發電,力道不夠。經濟部能源局昨天表示,年底前國內太陽光電簽約量,可望達到今年預期的64MW目標,能源局也將會同台電成立專案小組,加速審查時程。

能源局指出,截至上周五為止,國內業者提出太陽光電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申請案,其中452件已核發設備認定核准函,核發率逼近5成。

此外,依照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」規定,適用今年公告費率的案件數量共有73件。

 

其中51件屬於自用發電型,剩下22件的發電量則由台電全數購買,總裝置容量約1.238MW。其中,更有12件、裝置容量1.12MW已成功併聯(已實質售電),加入台電供電的商轉行列。

能源局預估,今年年底前的國內太陽光電簽約量,應可順利超過64MW年度目標量。

能源局進一步解釋,國人申請太陽能光電發電步驟,共有設備認定、併聯審查、簽約、施工、併聯及完工證明等6個階段。前3階段屬籌設規畫,後3階段為施工興建,業者完成籌設規畫與台電公司簽約後,便可以簽約時的固定躉購費率,由台電保障收購2年。

能源局表示,目前希望已經申請籌設者,盡可能都能在今年底完成簽約。同時,也已會同台電公司成立專案監督小組,加速辦理認定、併聯及簽約等審查作業,並縮短審查時程,希望申設案件都能於15到25工作天內完成併聯審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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