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簡慧珍/伸港報導】 2010.08.21
彰化縣伸港鄉公所首開彰化縣先例,在公園啟用12盞太陽能光電暨風力發電路燈,每盞路燈的LED燈泡每月電費約22元,路燈造價卻10多萬元;鄉公所主任秘書曾書銘說,政府使用潔淨能源的意義大於經濟效益。
彰化縣伸港鄉新市鎮公園設置太陽能光電暨風力發電路燈,宣揚綠能觀念。
記者簡慧珍/攝影
伸港鄉公所獲得台電補助1200萬元整建新市鎮公園,配合宣揚綠能減碳,設置12盞太陽能光電暨風力發電路燈,頂端是圓形風向扇,下接太陽能光電板,整座路燈外表漆成草綠色,扇葉紅色,頗富童趣又能融入公園景觀。
曾書銘說,政府肩負開發和宣導使用新能源的任務,雖然知道太陽能光電暨風力發電路燈的造價不貲,跟一般路燈的成本與電費不成比例,但樹立在公園讓過往人車看見,節能減碳觀念普遍導入人心,宣導功能遠勝經濟效益。
伸港鄉太陽能光電暨風力發電路燈的LED燈泡20瓦,以下午6點亮到翌日上早6點、每天用電12小時計算每月電費,台電彰化區營業處人員表示,20瓦燈泡每月電費約22元。
12盞LED燈泡全年電費不超過6000元,跟太陽能光電暨風力發電路燈的造價不成正比。彰化縣政府建設處公用事業科人員表示,傳統水銀路燈的燈泡每個 300元,不含太陽能光電板等科技設備的LED燈泡每個2萬5000元,幾乎每個鄉鎮市公所都表明,除非上級補助全部設備,否則他們不願編列預算設置。
【2010/08/21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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