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04-12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/苗栗報導
LED指示牌增加辨識度,頗受到好評。 記者范榮達/攝影
LED省電、多彩及光度強,苗栗縣多個路段試辦用在指示標誌多時,廣受好評,但LED用在店招,部分太過炫亮刺眼,苗栗縣府一年多來受理3件投訴案,卻因光害無法可管,只能道德勸說改善。
中山高苗栗到三義路段及台72線快速道路,2009年起試辦LED指示標誌,後來二高竹南、後龍路段及中山高頭屋交流道開設,先後跟進亮化指標,夜間可視 距離從傳統標誌的200公尺,增加到1公里,可讀距離從100公尺增加到300公尺,增加駕駛人辨識度,尤其是下雨、濃霧更管用。